⑴能否将"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中"认识的"三个字去掉呢?
不行。我们要注意这句话的语言环境。一位艺术家被"造反派"批斗,毒打,游街示众,变得"半死不活",这时候,稍有人性的人都会怜悯,救治他,更不用说"认识的"人了。现在连"认识的"人都"掉开头去",揭示了"文革"已将人的心灵扭曲,或者说人们慑于"造反派"的淫威,不敢救治艺术家。而就在此时,艺术家邻居的小狗却奔了过来,"亲热地叫""扑""闻""舔""抚摸",是非颠倒的岁月,人的良知竟不如狗。所以"认识的"三个字万万不可去掉。
⑵说说这句话中加粗词语的好处:"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都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每次"和"都"说明了行为次数多,频繁,无一例外。"讨",说明了行为者要付出尊严的代价,作者的夫人萧珊也是一位高级知识分子,向服务员"讨"骨头是需要勇气的。这三个词合在一起,表现了萧珊对小狗包弟的爱,表达了人与狗之间关系的融洽。
⑶"……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我"为什么"暗暗地"流泪呢?
因为红卫兵抄"四旧",要杀狗,包弟变成了"包袱",有人建议将它送医院作解剖实验用。包弟的命运未卜,它却浑然不知,而"我"作为它的主人,自身难保,又怎样能救下包弟?所以"我"很伤感,但又不愿让包弟看出,所以只得"暗暗地"流泪。另外,"我"当时处于"半靠边"状态,言行受监视,不能明确地流露出对"宠物"的感情,也只能"暗暗地"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