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0年,中央决定在广东、福建两省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
意义:设立经济特区,对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国内的进一步改革,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2)1984年,中国进一步开放大连、天津、青岛、上海、福州、广州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
(3)1985年,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随后又把经济开放区扩展到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及其他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
(4)1988年,海南岛被划为经济特区。1990年,上海浦东开发区建立。
(5)1992年,相继开放了重庆、武汉等沿江城市,满洲里等陆地边境城市和昆明、乌鲁木齐等内地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并实施灵活的鼓励外商投资的区域经济政策。随后几年,又陆续开放了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内陆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