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中走在前列。
2、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在开展"双联双推"、文明城市创建、扶贫帮困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好。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融入连云港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创优党的工作成果突出。
5、党组织内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好,无违纪违法党员。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创新创优,时时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机关开展"双联双推"、扶贫帮困、文明城市创建、东部大开发等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职工作显著。
3、有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政治立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1、认真学习党建理论,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包括兼职),热爱党务工作,业务熟练,兢兢业业,具有开拓创新和求实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事迹突出。
3、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程序和方法:机关直属党组织(含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参评的,由机关直属党组织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参评先进基层党支部的,由基层党支部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机关党委(党总支)考查把关,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2、优秀党员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一是确定候选人。属直属党支部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党小组提名,直属党支部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党员酝酿推荐,基层党支部提名,机关党委(总支)考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二是党员票决。属直属党支部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属机关党委(总支)的,由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票决。票决过半数的,经过三天公示后,无法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由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讨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三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评比推荐工作的领导。要坚持标准、原则和程序,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2、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本单位现有正式党员总数的4%比例进行评比推荐。正式党员在20人以下的可以推荐1人。
3、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报简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并认真填写登记表(样表附后)。事迹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各党组织在6月15日前将事迹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