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1865-1950)出生于维也纳的瑞士籍著名音乐教育家。幼年受过良好的音乐教育。他曾先后在日内瓦、奥地利、巴黎等等随当时有影响的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学习,并积极参加各种演唱、戏剧、指挥、作曲、钢琴演奏、诗词创作等艺术实践活动,这对他后来艺术教育思想的形成、教育方法的创新发下了基础。
1890年达尔克罗兹在担任音乐学院教授时惊异地发现:学生们虽然有高超的演奏技巧,但是普遍缺乏音乐的情感反映,无法感受音乐的美感。达尔克罗兹认为这些问题反映出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音乐理论与实际音响、音乐相分离;技术的练习与艺术的表现相割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通过研究发现,音乐中的快慢、强弱、有规律的节拍运动这些音乐元素可以通过身体来感受,节奏与律动最能够激发、唤起人们的感应。
瑞士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自1905年起受到国际上的欢迎和肯定。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的核心是体态律动,教学内容由三个部分组成: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即兴创作。体态律动音乐教学法是指教学中通过人的肢体反映,结合歌唱和听觉训练获得对音乐的积极体验,通过肢体运动,把肢体当做乐器,将人的内在情感转化音乐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方法。
达尔克罗兹教育观念认为,每个人先天都具有一种音乐创造力量和发展潜质,对音乐的感悟、体验与理解是人类生存与成长的基本方式之一。音乐教育应该能够唤醒人们的天生本能,培养对人体极为重要的节奏感,使艺术情感的体验、表达更为细腻、敏锐。音乐中的技巧仅仅是艺术表现的一个手段,音乐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全面发展人的音乐能力。因此,音乐教育应该达及人的感觉,影响人的精神,使人的情感世界充实和丰富,形成良好的品格和情趣,终身喜爱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