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参与配合此次百日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好人员、版面和时段,开辟消防专栏,集中时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曝光火灾隐患、深入剖析火灾案例。广电部门要制作、播出一些消防专题节目和具有消防警示内容的公益广告。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提供宣传素材。
2、县公安局和消防大队要加大推进消防宣传"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近农村、进机关、进家庭)工作步伐。县消防中队要作为全县消防教育培训基地长期面向社会开放。各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组织列管单位、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居民走进红大门,接受一次系统、全面的消防知识教育。同时,县消防大队要组织官兵走出营区深入社区、公园、农村、企业事业单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
3、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农业、建设等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百日消防宣传活动",制定有效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医护人员、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消防安全教育。印制相关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教育,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有奖罚。
4、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以此次"百日消防宣传活动"为契机,在本单位内部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活动,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努力做好"三个一"活动:即请消防专业人员讲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员工体验一次火场施救和逃生演练;让员工熟悉一次本岗位附近的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5、商场、市场、大型超市、宾馆、饭店、洗浴中心、娱乐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更要积极参加"百日消防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标语、警示牌、宣传画,向顾客发放宣传单,利用消防广播及娱乐设施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常识,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服务人员参加演练,使其能够做到指导顾客疏散。
6、县消防部门要做好全县"百日消防宣传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同时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县、乡、村消防三级大培训。特别是对各乡镇(场、区)及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消防重点部门、公安派出所、中小学、村屯的负责人及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专业性的培训。
7、各通信部门和文艺团体要在做好本单位内部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起消防义务宣传责任,在"全县百日消防宣传活动"中,定期发送消防公益广告信息或编排寓教于乐的消防文艺节目,向广大群众传播消防法律法规及常识性知识,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