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学制。这是我国学制发展的一个新阶段。首先,这个学制吸收了老解放区的经验、1922年学制和苏联学制的合理因素,发扬了我国单轨学制的传统,使各级各类学校互相衔接,保证了劳动人民子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其次,职业教育在新学制中占有重要地位,重视培养各种建设人才,贯彻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第三,重视工农干部的速成教育和工农群众的业余教育,坚持了向工农开门的方向,初步表现了我国学制由学校教育系统,向包括幼儿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内的现代教育机构系统的发展,显示出终身教育的萌芽。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现行的学制是需要积极地妥当地加以改革的。
"文化大革命"提出了"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等口号,对我国的学制和教育事业造成了严重破坏。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迅速结束了十年浩劫所造成的教育上的混乱局面,着手重建被破坏了的学制系统:延长了中学的学习年限;恢复和重建了中专和技校,创办了职业高中;恢复了高等学校专科和本科的两个层次,扩大了高等专科学校;恢复和重建了很多院校和科系;建立了学位制度和完善了研究生教育制度;恢复和重建了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机构;等等。这使得我国学制逐步向合理和完善的方向发展,使各级各类学校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
该知识点易出现在选择题,需记忆东西也较为零碎、多,所以各位同学需多花时间进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