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说明方法:举例子、列数字、打比方、作比较、下定义、分类别、作诠释、摹状貌、引用。
十九、论证方法:举例(或事实)论证、道理论证(有时也叫引用论证)、对比(或正反对比)论证、比喻论证。
二十、论证方式:立论、驳论(可反驳论点、论据、论证)。
二十一、议论文的文章的结构:总分总、总分、分总;分的部分常常有并列式、递进式。
二十二、引号的作用:引用;强调;特定称谓;否定、讽刺、反语。
二十三、破折号用法:提示、注释、总结、递进、话题转换、插说。
二十四、特殊句式:判断句(者…..也,为…..是, "即" "乃" "则" "皆" "本" "诚" "亦" "素" "必")、被动句("于" "见" "为" "受" "被" "受……于")、省略句(承前,蒙后,自述,对话"人物/曰:….")、倒装句(主谓倒装,宾语前置,定语后置,)、疑问句。
二十五、句子成分:
主语:表示句子主要说明的人或事物,一般由名词.代词.数词.动名词.动词不定式等充当。
表语:是谓语的一部分,它位于连系动词如be之后,(主语+连系动词+表语)说明主语身份,特征,属性或状态。它又叫作主语补足语。表语位于系动词之后,主要由名词、代词、形容词、数词、副词、介词短语、分词(短语)或动名词(短语)等来充当。
宾语:宾语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跟在及物动词之后,能作宾语的有名词,代词,动名词,数词,动词不定式等。
状语:修饰动词,形容词,副词以及全句的句子成分,叫做状语。用作状语的通常是副词,介词短语,不定式和从句等。状语一般放在被修饰的词之后或放在句尾。副词作状语时可放在被修饰的词前或句首。
宾补:补充说明宾语,用形容词,名词,动词不定式充当。
(一)某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1、文首:开篇点题;渲染气氛(记叙文、小说),埋下伏笔(记叙文、小说),设置悬念(小说),为下文作辅垫;总领下文;
3、文末:点明中心(记叙文、小说);深化主题(记叙文、小说);照应开头(议论文、记叙文、小说)。
(二)修辞手法的作用:(1)它本身的作用;(2)结合句子语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