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报"考全科"人员。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 2014 年或 2015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 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Ⅱ.报"免 2 科"人员。符合"免 2 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 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 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处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食品 药品监督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 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 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