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内:0.025~0.05mg/L的浓度均可抑菌,较高浓度10mg/L对繁殖期细菌有杀菌作用。对静止期的结核杆菌,提高药物浓度、延长接触时间,也可有杀菌作用。
单用易产生耐药性,联合用药可延缓耐药性产生,并增强疗效。
机制:抑制结核杆菌的烯酰乙酰基载体蛋白(ACP)还原酶、尾酮酰ACP合成酶,抑制分枝菌酸(分枝杆菌细胞壁的重要成分)合成。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本公司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 距失效期不到X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5.3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5对有效期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