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准文号就带有"药"字样,如"京卫药准字(1996)第105091号"为头。若批准文字为"京健食准字"或"京食准字"为开头则不属于药品。
药物是否变质,是药物是否有效的关键问题。家庭中可以通过仔细观察药物的外观性状:色、嗅、味等形态来识别药物是否变质。如药物出现下列情况,表明药物已变质,不能再使用了。
片剂:白色药片变黄,表面粗糙、疏散或潮解,或有结晶析出。药片上有斑点、发霉、虫蛀、有臭味等。
糖衣片:有粘片或黑色斑点、糖衣层裂开、发霉、有臭味等。
冲剂:正常的都是能疏散滚动的干燥颗粒。如见其发粘结块、溶化、有异臭等。
胶囊及胶丸:如见有明显软化、破裂、漏油、或互相粘连等。糖浆:药液不论颜色深浅,都应澄清无异物。如见有较多沉淀物或发霉等。
粉针剂:若发现瓶内药粉有结块、经摇动不散开、药粉粘瓶壁,或已变色等。
水针剂:如见药液颜色变深、浑浊、沉淀或有霉点、絮状物等。但须注意,有些针剂(如甘露醇)在冬季低温下,会产生结晶,经隔水加以微温后,可使之溶化,并非变质。
混悬剂及乳剂:如有大量沉淀,或出现分屈、经摇亦不匀者。
栓剂、眼药膏及其他药膏:若有异臭、酸败味,或见明显颗粒干涸及稀薄、变色、水油分离等。
眼药水、滴鼻剂:如药液中有结晶、絮状物,或见浑浊、变色等。
中成药丸、片剂:如发现霉变、生虫、潮化、蜡封丸蜡封裂开等。
绝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的事项,不懂医药的人对这三个词一般都不太好理解。这三个词总的是嘱咐吃药的人要注意,不能乱吃。这三个词语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嘱咐的轻重程度却大不相同。
"慎用"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就是在服用之后,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所以,"慎用"是告诉你要留神,不是说不能使用。比如利他林对大脑有兴奋作用,高血压、癫痫病人应慎用。
"忌用",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人有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告。比如患有白细胞减少症的人要忌用苯唑青霉素钠,因为该药可减少白细胞。
"禁用",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禁用就是禁止使用。比如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人,就要禁止使用青霉素类药物;青光眼病人绝对不能使用阿托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