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况不合要求。尽管我国2010年颁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明确了专用小学生校车技术要求。但从全国情况看,只有少量车辆符合该技术标准,属于"专用校车"。大部分车辆是普通的营运客车,其中少数为濒临淘汰的车辆,车况不好,安全标准不高。在偏远地区,不少三轮车、面包车、改装车等在无照运营。
2、校车运营模式待改进。目前来看,我国校车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学校自行购买;二是学校与运营公司合作;三是家长"拼车"解决。很多家长了解到孩子乘坐的校车不是学校的,而是学校联系的普通社会车辆,没有校车标识。作为家长,我们非常希望有专门的校车公司统一经营。"
3、超载严重。超载是校车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来自山东省教育部门的资料显示,这与车辆运营成本提高、政府补贴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及时、为盈利等诸多因素有关,埋下较大安全隐患。国内大多数校车不是政府买单,由学校、家长自行解决,必然导致为了省钱或获取更多利润而置生命于不顾。
4、司机、随行老师安全意识不够。很多事发校车司机安全意识如此淡薄,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如果老师、司机能多点责任心、爱心,此类悲剧也能避免。
5、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清,协调不力。刘鑫告诉记者,我国校车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各部门的责权尚未理清。校车是至少涉及教育、公安、交通三个系统的大问题,但目前,教育系统投入少,由于风险大、责任重等原因,很难真正将校车管起来,而交通、公安系统又属于监督、执法部门,很难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