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潮返潮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近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潮返潮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近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潮返潮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入境人员(含香港、台湾)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澳门入境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主动报备,落实"三天两检",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聚餐。
6.有上述旅居史的来潮返潮人员抵潮前和抵潮后12小时内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镇(街)、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潮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