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是一种十分古老的习俗。据史书记载,早在周朝,古代帝王就有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的习俗。其祭祀的场所称为日坛、地坛、月坛、天坛。分设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北京的月坛就是明清皇帝祭月的地方。《礼记》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之朝,夕月之夕。"这里的夕月之夕,指的正是夜晚祭祀月亮。这种风俗不仅为宫廷及上层贵族所奉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影响到民间。
赏月的风俗来源于祭月,严肃的祭祀变成了轻松的.欢娱。民间中秋赏月活动约始魏晋时期,但未成习。到了唐代,中秋赏月、玩月颇为盛行,许多诗人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待到宋时,形成了以赏月活动为中心的中秋民俗节日,正式定为中秋节。与唐人不同,宋人赏月更多的是感物伤怀,常以阴晴圆缺,喻人情事态,即使中秋之夜,明月的清光也掩饰不住宋人的伤感。但对宋人来说,中秋还有另外一种形态,即中秋是世俗欢愉的节日:"中秋节前,诸店皆卖新酒,贵家结饰台榭,民家争占酒楼玩月,笙歌远闻千里,嬉戏连坐至晓"(《东京梦华录》)。宋代的中秋夜是不眠之夜,夜市通宵营业,玩月游人,达旦不绝。
相传古代齐国丑女无盐,幼年时曾虔诚拜月,长大后,以超群品德入宫,但未被宠幸。某年八月十五赏月, 天子在月光下见到她,觉得她美丽出众,后立她为皇后,中秋拜月由此而来。月中嫦娥,以美貌著称,故少女拜月,愿"貌似嫦娥,面如皓月"。
明清时期月神形象发生了重要变化,由早期纯道教色彩的以嫦娥为主的月宫图景演变为佛道交融的月光菩萨与捣药玉兔并在的世俗形象。这个时期,人们供奉绘有月光菩萨的月光纸,也叫"月光马儿"。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一九Ο六年)。记载:"月光马者,以纸为之,上绘太阴星君,如菩萨像,下绘月宫及捣药之兔。人立而执杵,藻彩精致,金碧辉煌,市肆间多卖之者。长者七、八尺,短者二、三尺,顶有二旗,作红绿,笆或黄色,向月而供之。焚香行礼,祭毕与千张、元宝等一并焚之。"
兔儿爷的起源约在明末。明人纪坤(约一六三六年前后在世)的《花王阁剩稿》:"京中秋节多以泥抟兔形,衣冠踞坐如人状,儿女祀而拜之。"到了清代,兔儿爷的功能已由祭月转变为儿童的中秋节玩具。制作也日趋精致,有扮成武将头戴盔甲、身披戢袍的、也有背插纸旗或纸伞、或坐或立的。坐则有麒麟虎豹等等。也有扮成兔首人身之商贩,或是剃头师父、或是缝鞋、卖馄饨、茶汤的,不一而足。
中秋节,有许多的游戏活动,首先是玩花灯。中秋是我国三大灯节之一,过节要玩灯。当然,中秋没有像元宵节那样的大型灯会,玩灯主要只是在家庭、儿童之间进行的。
舞火龙舞火龙,是香港中秋节最富传统特色的习俗。从每年农历八月十四晚起,铜锣湾大坑地区就一连三晚举行盛大的舞火龙活动。这火龙长达70多米,用珍珠草扎成32节的龙身,插满了长寿香。盛会之夜,这个区的大街小巷,一条条蜿蜒起伏的火龙在灯光与龙鼓音乐下欢腾起舞,很是热闹。
明清时期,民间还有在中秋之夜燃灯的习俗。 中秋灯与元宵灯不大相同。中秋夜点的是宝塔灯,而且主要在南方流行。宝塔灯,即由村童捡拾瓦砾搭成宝塔形状的灯。清代苏州村民在旷野用瓦叠成七级宝塔,中间供地藏王,四周燃灯,称为"塔灯"。广州儿童燃"番塔灯",用碎瓦为之;还有柚皮灯,用红柚皮雕刻各种人物花草,中间安放一个琉璃盏,红光四射。
山东省有些地区,中秋之夜有抛帕招亲的习俗。是夜,于广场中搭一彩台,布置成月宫景状,并设玉兔、桂树等。一些未出嫁的姑娘扮成嫦娥,在欢庆歌舞之后,姑娘们将一些绣着不同花色的手帕向台下抛去。如有观众接得的手帕与"嫦娥"手中的花色相同,即可登台领奖。有些未婚的小伙子在交还手帕时,若受"嫦娥"喜欢,则可以戒指相赠。此后,双方可以交友往来,情投者便喜结良缘。
在台湾,中秋夜有未婚女子"偷菜求郎"之俗。妆饰美丽的女子踏着月光,往别人菜圃中偷摘大葱及蔬菜,偷摘到之后便预示她能遇到如意郎君。因此台湾有"偷着葱,嫁好夫;偷着菜,嫁好婿"之谚语。
在湖南的衡阳"中秋晚,有送瓜"一事。凡席丰履原之家,娶妇数年不育者,则亲友举行送瓜,先数日,于菜园中窃冬瓜一个,须令园主不知,以彩色绘成面目,衣服裹于其上若人形。举年长命好者抱之,"鸣金放炮,送至其家"年长者置冬瓜于床,以被覆之,门中念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受瓜者设盛筵款待之,若再事然。妇得瓜后,即剖食之。俗传此事最验云".在衡阳,凡是村里结了婚没有生育儿女的人家,"只要人缘好,村里都会有人给他们"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