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过小年有"官三民四船五"的传统,意思就是官家是在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百姓家在腊月二十四,水上人家是在腊月二十五。
北方在南宋以前都是政治中心,受当地官气的影响较重,因此小年多为腊月二十三。而南方则依然保留腊月二十四为小年的传统。
另一种说法是,民间传统上的小年是在腊月二十四。南方、北方在清朝之前都是在腊月二十四过小年。因清朝中后期帝王家提前一天在腊月二十三拜灶王爷,北方地区百姓随之效仿,也提前一天在腊月二十三过小年。
地域不同,风俗传统不同,全国各地过小年的日子也不相同
宋朝时期,就有"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习俗,"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现如今南方大部分地区,仍然保持着腊月二十四这天过小年的古老传统。
从清朝雍正年间开始,腊月二十三增加了举行祭祀大典的仪式,为了"节省开支",皇帝在这一天同时祭拜灶神。自此以后,王族、贝勒随之效仿,于腊月二十三祭灶,从此有了官、民在不同日子过小年的分野。受官方影响,如今北方大部分地区的小年多为腊月二十三。
江浙沪地区习惯称除夕为"大年夜",与其对应,除夕前一晚则被称为"小年夜"。同属江浙沪地区的南京,小年则是和元宵节在同一天。
在我国西南的部分地区,人们会在除夕夜过小年,他们的大年则多在正月十四或正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