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有一段文字描写张松在曹操面前背诵出曹操所撰《孟德新书》的内容,说这本书在四川到处都是,连小孩都知道。曹操信以为真,一气之下烧掉了自己苦心写就的兵书。其实张松只看过一遍,他有极强的速读能力,过目不忘。
通常一个人的阅读速度为每分钟300~500字,而通过速读训练可以达到每分钟1000~1500字。速读是一种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状态下,以获取有用信息为目的的理解记忆方法。它要求阅读时眼脑同步。也就是说,在你的眼睛扫过文字的时候,你的大脑里面会产生相应的信息和记忆。
爱因斯坦说快速阅读就是"在所阅读的书本中找出可以把自己引向深处的东西。把其他一切通通抛掉,也就是抛掉使头脑负担过重并使自己偏离要点的一切东西"。快速阅读不仅使重点更突出,书的脉络更清晰,还减轻了大脑负担。这样我们就可以用较少的时间去获取较多的信息。
快速阅读所使用的是无声的思维语言。就像你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正在使用这种无声语言。一个未经训练的人,眼睛接受文字信息的速度远远低于大脑的思维速度。人们在阅读时,眼跳所需要的时间仅仅占二十分之一左右,大部分时间用于眼停,每次眼停大约需要0.1~0.3秒。而人的思维过程非常迅速,特别是使用思维语言时,能一闪而过。这一快一慢,二者无法协调,阅读速度自然就慢了。快速阅读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眼停的次数及时问,让眼睛的速度和思维的速度同步,就能达到快速阅读、准确记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