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发生纠纷,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开发公司给付拖欠的工程款。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双方当事人起草的合同,开发公司始终未签字盖章使之生效,因此,关于应当给付多少工程款,双方各执一词,争议很大;施工过程中,开发司给了建筑公司多少材料,双方说法也不一,争执激烈,案情比较复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给付工程款130万元。开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也认为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将案件交给一位比较有经验的法官独任审理。请指出上述程序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王某向李某借款500万,以其房屋作抵押,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出并办理过户登记,随后张某将房屋卖给知情的陈某。王某知其受欺诈后欲撤销其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③若王某撤销合同后,是否有权请求陈某归还房屋?(10分)
9.从宪法中对于隐私和公民通讯自由的规定的角度分析《网络安全法》
10.关于微信拒绝法院对一起民事案件的聊天记录的调取要求,你认为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