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分类别:条理清楚地说明了事物的特点。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分门别类加以说明,使说明更有条理性。使说明的内容眉目清楚,避免重复交叉的现象。
③.列数字:具体而准确地说明该事物的特点。使说明更有说服力。
④.作比较:突出强调了被说明对象的特点(地位、影响等)。
⑤.下定义:用简明科学的语言对说明的对象/科学事理加以揭示,从而更科学、更本质、更概括地揭示事物的特征/事理。
⑥.打比方:打比方就是修辞方法中的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该事物的特点,增强了文章的趣味性。
⑦.画图表:使读者一目了然,非常直观形象地说明的事物的特点。
⑧.作诠释: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
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定义要求完整,而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可以颠倒。
⑨.摹状貌: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说明更具体生动形象。
⑩.引资料:能使说明的内容更具体、更充实。用引用的方法说明事物的特征,增强说服力,如引用古诗文、谚语、俗话。引用说明在文章开头,还起到引出说明对象的作用。